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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報訊 記者張國鋒報道 昨日,業界期待已久的《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試點工作方案》(下稱《方案》)終於出台。《方案》將試點範圍劃定為深圳7區(包含新區)12社區和1個街道,試點範圍除了南山西麗街道新圍社區外,其它均處於原深圳特區關外。
  按照《方案》,深圳原村民在2009年6月2日之前所建的違建私房,每戶有一個指標(單棟建築面積不超過480平米),可按照規定申報完成補交地價等手續,獲得“紅本”(商品性質產權)。
  昨日上午,深圳市查違辦召開全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試點工作動員大會,據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呂銳鋒在會上介紹,試點工作自2014年4月1日起一年內完成,完成後將根據試點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方案》的修訂意見,繼而在全市鋪開。
  記者瞭解到,《方案》已經在本月1日就開始印發實施,但直到昨日才將內容向社會和媒體公佈。除福田、羅湖、鹽田外,其他7個區都有部分區域納入試點工作範圍,主要包括12社區和1個街道。
  據瞭解,2010年深圳全市違建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掌握了深圳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數量以及分佈形態,建立了全市違法建築一張圖。根據該市查違辦“深圳市已申報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一張圖”、“深圳市未申報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一張圖”,試點區域應申報未申報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應開展補申報工作。該項工作預計於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原標題:符合條件的違建私房可獲得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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